曾经有一个人开了个典当行,开得风风火火。
有一次在别人家办事,办好了事就坐着马车回家。
不巧的是,那马车却碰到了人家农妇的犁。
然后这个典当行的老板就责怪人家拿着犁走在马路上,农妇却不依不挠。撞坏了人家的犁。农妇要求赔偿二十文钱。而典当行老板却只赔十文。
一来二去,两个人都生气了。农妇干脆把犁拦在路上不让典当行的老板走。老板也来气了,干脆让马车碾压农妇。最后农妇被拖行三四百步,最后不治而亡。
典当行老板为了隐瞒罪行,先让他夫人去衙门顶罪。自己干脆在家里喝了三碗女儿红。
衙门的公差一看典当行老板夫人的表情态度,马路上就知道是顶包的,当去到他家,看到他已经烂醉如泥了。
也就提审。他赶紧拿出了家产两千两白银。这事才从砍头变为十五年牢狱。
这个故事说明,不要逞一时之能。对谁也没有好处。一个失了命。一个失了财。还有牢狱之灾。
有钱能使鬼推磨,只要有足够的钱。是可以买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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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故事纯属虚构,如有雷同纯属巧合